直到1976年1月1日,在新西兰消防法《fireserviceact1975》颁布后,新西兰境内的所有与消防相关的人员、设备全部归于国家统一的管理下,并由五名委员组成的“新西兰消防委员会”进行整体管理。
根据统计,现在新西兰的消防部门总计雇佣了超过1700名全职消防战士,他们就职于遍布新西兰国内大中小城市、城镇的79个消防站。
在新西兰,消防队员是一项有专业技术的职业,而不是靠吃青春饭的年轻人,所以王博看了马里昂的简历后没有兴趣,他缺少专业知识。
但是,如果要招聘这样的消防员,那王博自己没有权力,他是镇长,可消防体系跟他无关,他在这方面没有权限来招聘。
所以,这就要提到另一点了,由于新西兰大部分国土都是地广人稀,80%人口集中在几个大城市,在乡镇农村地区,人口太少也太分散,专业的消防队是无用的。
这样就出现了另一种职业的消防队,义务消防员。
新西兰的义务消防员人数更多,超过8300名人,总共有360支义务消防队,他们不光要管火灾,还有其他自然灾害,包括人和动物出现生命危险,都要靠他们。
说的清晰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