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逍遥小镇长 > 正文 549.野马,狂奔(今天更新较晚,再度道歉)
马,因为它们属于入侵物种。
    马是好东西,即使不能驯化,那可以吃肉,马肉不好吃,但不是不能吃,而且对于猎人们来说,猎杀一匹高头大马是很愉快的事情。
    所以,除了塔尔高原,其他地方出现野马的几率不大。
    彼得逊说道:“或许,它们是从哪个农场或者家庭里跑出来的马的后代?”
    新西兰是一个爱马的国家,养马的家庭很多,养马的目的是以马为伴,可供大人或小孩骑乘,或是培养赛马,如果能养出夺标的赛马,还可以名利双收,新西兰在奥运会上的马术比赛项目中,曾得到过金牌。
    但是,养马如养车,是一种很花钱的嗜好,首先要有一片很大的空地供马活动,住在都市里的马主,必须把爱马寄养在乡村的农场里。
    马的主食是青草,可不是野草,牧草很贵,另外还要喂一些麦子、麦片、玉米粉,偶尔还要带去看兽医,要整修马蹄,请专家训练,这些花费统统加起来就很多了。
    那养不起了怎么办?第一选择是出售,可是马不是狗或者猫,这玩意儿没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热爱,那是玩不转的,因此转手卖掉的几率很小。
    这样,处理马就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宰杀,一种是偷偷的放去野外,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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