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这么一个惹祸精在,你曹家就是宇宙首富也得完蛋。想要理由是吧!好,给你。”
秦歌笑着指指不远处的奔驰g55,道:“那是我的车,理由够充足了吧!据说半年前有辆宝马别了你的车,你愣是追了人家几条街,然后把人家的车砸了,还刮花了女司机的脸。我对你的脸不感兴趣,只是让你把自己的车砸了,不过分吧!”
曹义松语塞,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嚣张行为感到后悔。
砸人家车的这件事是他最喜欢在别人面前夸耀的几件事之一,因为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来欺负别人的,没想到一辆破宝马竟敢别他的车,这不是活腻歪了么?别说追几条街,就是到天边也得追啊!
在这件事中,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没招谁没惹谁的,比新闻里那些讨薪的民工还要委屈,身为曹家二少,受了委屈怎么办?当然是找回场子了,大丈夫快意恩仇,车给丫砸了,女司机?长得太丑,刮花了脸都算整容,不找她要钱都是少爷大度。
在今天之前,他真的是这么想的,一直都坚定的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没想到现在位置转换,他才感受到,原来被砸车的那一方更委屈。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官员也好,富翁也罢,因为占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