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有死神特意去船底侦查,是发现不了这个浅而又浅的印记的。
没有为什么,只是一种身为阎王的习惯。说不定……以后就有用到的时候。
做完这一切,他深深看了上方星罗棋布的战舰一眼,悄无声息地朝着远处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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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罗尔斯是一位中年警察。
白人,大约三十七八岁,在17大道的警察分局已经工作了十五年,是一位称职的好警察。
他没有结婚,这在看重个人主义的美国并不稀奇。但他也没有不婚主义带来的各种毛病,相反,他很爱干净,不工作的时候总是把自己收拾地干干净净,只不过不太爱说话而已。
他居住在17号大道的一栋出租房里,尽管警察的薪水是足够他买一栋不含花园和泳池的公寓。但是他好像更偏爱出租房,所以,也很少有同事去他租的地方。
今天是他的轮休。从早上开始,他就在镜子面前刮起了胡子,到了中午,换上一身黑西服,别着一朵雪白的花,出门了。
所有同事都知道,每个月13号的那天,他都会去玫瑰岗墓地——虽然17大道和玫瑰岗墓地之间还有不短的距离。
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