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停不下来,单曲循环很久了。”
“不愧是两个颁奖典礼都没去的音乐,好听。”
“funk!这才是funk!”
“多久没见到这么嗨的funk了?”
“江厉害,很好听的funk!”
“uptownfunk,我的最爱!”
“黑人兄弟们,你们在哪里?这个uptownfunk喜欢吗?好听的。”
“这首歌竟然没火?顶上去。”
“就为了funk也要顶上去。”
“特别喜欢funk音乐,只是近些年太少了。”
“无法想象,不可思议,一个中国人竟然写出这样厉害的funk!”
……
那边网上开始讨论《uptownfunk》这首歌。
米国人闲人比较多,喜欢各种各样的音乐,对funk这种复古的音乐,很多人都有一种情结与情怀,只是好的funk音乐太少,现在江夏突然冒出来了一首,听质量还非常不错,他们嗨了一些,开始四处推荐。
人传人的速度是相当的快,口耳相传下,让《uptownfunk》很快的火了起来。
抖腿神曲的名号不是浪得虚名,传播度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