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以别于普通的“‘色’身之养”。可见,强调‘精’神救渡乃是佛教孝道的根本中国佛教孝道思想张扬的孝亲意识,更多的是一种宇宙间的自然亲情关系,不像中土孝亲伦理含有更多的社会宗法关系。佛教的报恩,意在理解对方的恩惠,绝不是以权力、压力或上下的尊卑等级来执行的。佛教主张“众生平等”,“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而皆能成佛,因而在僧团内部,都是以平等为序列,唯以出家时间的先后而定位次。佛教所讲的亲情,是宇宙的亲情,而非局限于一家、一地的亲情,这就在本质上决定了孝不是一家之孝,而是对一切人的孝,甚至是一切众生的孝,所以才有报“四恩”之说(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佛教的孝道不是“臣民道德”,而是慈爱的相互回报。当然,在儒家学说占主流地位的中国传统社会,佛教在理论上的高明并不能代替实际上对儒家的依附和补充地位。因而,在三教合一、三教一致的形势下,无论是儒家的“入世之孝”,还是佛教的“出世之孝”,实际上都成了传统纲常名教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佛教借孝道的传播和发展丰富了中国佛教的伦理思想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中国佛教“弘道济世”、“普度众生”的大乘理想,扩大了佛教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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