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都快要亮瞎了。
三个男人都戴着墨镜,那落地的皮鞋一个个擦地崭新,好像都能反光给人当镜子了。
三个人中,沈夏只认识叶浩轩,今天他穿了一件红色条纹西装,戴着一顶红色的礼帽,整个人给人一种放荡不羁的感觉。
而另外两个,一个是中长板栗色卷发,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西装里面是同样白色的坎肩,他给人的感觉是十分干净,有点港台富家子弟的感觉。
最后一个出来的,一身的黑色西装,短发,发色乌黑,头发打了发蜡往后翻飞,他的西装是唯一一个扣着扣子的,整个人给人感觉很拘谨。
这三人走下车时,都同时朝陆云卿的怀里扑来,不过最后那个略微拘谨的男人,只是象征性地搂了陆云卿一下。
“我来介绍下,这个就是燕子,家里是做矿石生意的,纯富二代啃老族,除了花钱啥也不会。”陆云卿指着白衣男人道。
沈夏点了点头。
“这位是疯子,家里是做古玩生意的,你可别小瞧他,他可和其他那两个只知道花钱的花花公子不一样,他十分精通古玩,对于鉴别的能力,他能称第三,没人敢称第二。”陆云卿风趣地解释道。
沈夏再次点了点头,两人都同时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