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子公司不但麻烦、耗时,而且还是一项大工程,需要花费不少的资金,一般很少有作家会做这种事,因为一不小心就得不偿失了,但叶予不一样啊!
他背后有一个世界的文明,光是出版书籍,利润就无法估计了。把那么大额的利润让给别人,这不脑抽吗?
而且,米国物价高。书籍售价就高,利润也大。再加上版权意识也比华夏更高,米国人的消费能力也强,还是世界人口排名第三的国家,足足有3亿多人口,这市场太庞大了!
叶予脑子进水了才会答应这种事情!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叶予拒绝后,约瑟夫又争取了几次,还让出了部分利益。试图说服叶予,但叶予不为所动,一点松口的意思都没有,坚持要在米国建立子公司,而且子公司还拒绝for-books出版社入股,只能接受与for-books出版社在商业关系上进行合作。就像当初在岛国时的模式一样,for-books出版社提供人脉关系,帮助语叶公司在米国建立子公司,以换取两家公司未来的长期合作关系。
当然,对于叶予这样的要求。约瑟夫显然不能接受。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争论,却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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