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
媒体,媒体,自然是要报道新闻的,这点我支持。
但问题是现在的媒体报道新闻时,很多都不需要证据,只要猜测就行了。牛叉一点的,甚至还会自己制造些莫须有的证据。
那么,媒体们说错话造成的后果,该由谁来承担?
你看,上次那么多黑我的媒体,有哪家媒体为自己说过的话,对我的名誉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了?
没有,一家都没有。
让我自己去告那些媒体?
上百家媒体,我起诉得过来吗?
况且,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不够细,不够严,有太多漏洞可以钻。我或许能打得赢,但一般人跟它们打官司,能打得赢?
再说了,打赢了又如何?
即便是很多明星,打赢了官司,也就被赔个几万块,连律师费都不够付。
再加上国民在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又普遍不高,相比于等着老百姓来打一场十之*打不赢的官司,国家若是能主动做出些实质性的指导意见就好了。
晚报最近是混得很惨,但它付出代价,是因为公信力的下降,与其言论的法律责任无关。
听说它前两天被检察院起诉了。
起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