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大清帝女 > 正文 三百五十一、百灵鸟(上)
    送聘礼是六礼中第四序列的“纳征”,送了聘礼,便可请了婚期——虽然婚期根本就是早定下了的,可这个流程还少不了。请期之后,也便是亲迎——即大婚了。
    不过在“纳征”的前两日,宜萱才得知了宫里消息。那个据说是灵贵人……哦不,祝官女子表妹的宫女云雀,被皇额娘杖毙了,而且下了懿旨叫那祝官女子亲自去瞧这她是如何死的。
    忽的宜萱突然想到,弘时褫夺了祝氏“灵”字的封号——可祝氏叫祝百灵,这个字分明是她的名字,如此一来,倒是算不上是封号了!
    摇了摇头,反正祝氏的事儿已经过去了。他那个喜新厌旧的弟弟还能宠爱一个犯了错的官女子几日呢?只怕是一有了更好的替代品,她也就被束之高阁了。
    宜萱没反对弘时,是因为她觉得从贵人发落道官女子,如此从跌落下来,祝氏的日子必然过得艰难。这样的话,也算是出了这口恶气了。所以,她才觉得没必要为了一个区区祝氏,反驳自己亲弟弟。
    左右她是不觉得那个祝百灵会有什么好下场。
    乾隆元年九月初二,宜萱亲自带着厚重的聘礼进宫去了,她原是该去长春宫才合适,不过皇额娘知晓她与董鄂氏不对付,担心坏了如此吉日,便安排在了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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