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
“乖乖在这里等着,我去盛粥。”
她动了动光着的小脚,陆景琛的大掌,便一把攥住,冰凉的温度。
他一直发现,她不爱穿拖鞋,更甚至,不爱穿袜子,到了冬天里,恨不得把裤腿卷起来,露出那一小段的脚踝,他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儿,都爱这么打扮,总是大街上,和她差不多年纪的,他没有在意过,只在以前,注意过她。
去年的冬天里,她还只有十七岁,老爷子让她过来送东西,她上身穿着短款的正红色呢子衣,衬得她小脸粉白,脸色极好,可她等在门口的时候,搓着小手在门口跳。
陆景琛过来的时候,她才哈着小手,眨着大眼,把东西给他。
而那时,他注意到,十二月的深冬早晨里,她脚踝露出了一小截,雪白的,细腻的,纤细的,晃人眼球。
或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便经常注意她的脚。
那天早晨,他可以肯定,她短短的皮靴里,没有穿袜子。
或许……是为了漂亮。
穿袜子,露出来,会破坏那脚踝的美感。
可,陆景琛的心,却在那个早晨,疼了一下。
那么冷,冷的连他这个男人都要打一下哆嗦,她一个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