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怜虫女人,为了留下在北美,为了永远能够呼吸到,空气中的香甜味道,居然出卖身体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了。
陆亦轩发誓,真要不是看在罗栋面子上,绝对一巴掌拍死对方的心思都有。
出访团另外还有六个大男人来着,
只不过,上次出了那所谓的特工间谍事情之后,陈文明等六个大男人,就真的被加州警方,悉数移交给了FBI,现在他们到底怎么一个情况,陆亦轩没心思去打听,反正没了相关消息就是。
以前在国内时,一心想着,等来了北美之后,无论如何,也得去硅谷圣地,想方设法跟那些IT业界未来大佬们,那些IT业界巨无霸公司,发生一些美妙勾联。
真正在北美待了段时间,陆亦轩才意识到,自己这种想法,究竟有多么天真。
他的确有尝试去接触了下这个圈子,发现尽管自己满脑袋装的都是未来四十年更为超前的IT业界认知,但真是跟这些圈中人搭不上任何话题。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说,超前半步是天才,超越众人太多,那多一半都是要被认为是疯子神经病。
陆亦轩能跟这些人讲些什么?
讲说,再过二三十年,平常人手中一块巴掌大小的智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