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青青迈着小短腿儿,徒步走到城东北角上那片小树林里,拣一块儿干净地坐下,一边静静地等着异能的恢复,一边想开了心思:
看来,异能虽然很强大。无与伦比;但也十分脆弱,一点儿人血就能让它消失。要想好好地保护它,必须远离人血。
可是,像今天这种情况,又如何避免呢?不下口咬他,自己这具小身体,是无论如何斗不过那个大块头的。
斗不过?!
对,是因为斗不过,才下口咬的。
那当时为什么不用异能呢?用异能把他的胳膊抬起来,让他不能动。自己不就没危险了吗?!当时怎么就忘了这个办法了呢?!
仔细回忆了一下,又觉得没忘,当时想过用异能来着。但没想过制服他,而是想到了自己躲到空间里。是顾虑被说成“妖异”而没敢用。
如果把他的胳膊架起来,固定住,岂不同样被看成“妖异”吗?日后他给传嚷开了,自己同样不好做人。
除非灭口,把他弄死!
但这样自己有成了一名罪犯——他就算十恶不赦,也应该用法律制裁他才对。
那么,要斗过他,又不把他身上弄出血来。或者出了血沾不到自己身上,就只有增强体质。让自己的力量大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