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官路弯弯 > 正文 第七卷 第五十九章 登闻鼓
一。
    登闻鼓有专门的官吏看守,遇有击鼓者需立即受理或上报。
    据史书记载于周朝就设有登闻鼓,当时称作“路鼓”。魏晋以后历朝都设有登闻鼓。
    宋朝以前,普通民众可击鼓鸣曲申冤,或向朝廷提建议,或对政策提出异议等等。
    宋朝以后,击登闻鼓的条件日趋苛刻,至清朝已形同虚设,并规定击登闻鼓者,先廷杖三十。以防止无端刁民的恶意上访。
    中国自明清以后,律法日益完备,登闻鼓仅代表一种象征。
    历朝历代的贤君圣主,都很在意民情的通达。
    北宋宋太宗在位间曾有这样的记载“京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母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值。”
    明太祖朱元璋也设立了登闻鼓,并设有专人管理,一有冤民申诉,皇帝亲自受理,官员如有从中阻拦,一律重判。
    民事如天。在贤明君主执政时期登闻鼓确实有上达民情、监督官僚的作用。
    现代之信访局,起的就是这样一个作用。
    信访的存在,让民告官成为了可能。
    在地方政府的官官相护之外,人民多了一个讨公道的地方。
    然而,贪官们最怕的,也是这个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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