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代、七十年代民谣处于一个全盛时代,无数歌手都投身民谣,在酒吧里驻唱,寻求着让自己实现音乐梦想的机会,但更多时候却不得不挣扎在生活和梦想之间,带着迷茫的吉他在苍莽的公路上流浪,伤痕累累中坚定地缓缓爬行,隐藏在优美歌声之下的悲伤人生,最终消失在时间长河里。
那淡淡的忧愁和诗意,让人陶醉其中。凯斯的音乐也是如i此,简单沉静,甚至变调而晴哑,但可以感受到那在轻风之中缓缓流淌的诗意,美妙得让人想要闭上眼睛随着流水般的旋律轻轻摇摆。
雨果在剑作“”这个剧本时,听得最多的不是摇滚,而是民谣,他疯狂地热衷于六十年代的民谣,鲍勃一迪伦这样的大牌,更多还是凯斯一布鲁姆、瓦诗提一班扬(vashti。bunyan)、西比一勒拜尔(sibylle。baler)这样的歌手。特别是,将这利-醇厚而余韵深长的民谣,演绎到极致,比咖啡还要醇香、比泉水还要凛冽、比阳光还要温暖。
这些民谣咋听起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倾听之后就停不下来,好像一开始回忆过去,最痛却就在脑海里横冲直撞,无法停止,以至于接近发狂,尽管记忆已经模糊,只是在脑海里留下残破的发黄影响,过去那些最为复杂的感受也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