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它被设定为一个无需审判而迅速结束案件的重要途径。
曾有人做过统计,在美国往往只有3%不到的案件会进入到审判程序,其余的都是在法官的调节下庭外和解。
其实在美国这边确立审前程序的目的很简单:清除无关的事项,并且确定是否存在适于审判的争点。
就像我们在电视中经常看到的那样,所有的证据必须提前准备好。在法官那里报备。如果你临时提出证人证物,就需要法官和陪审团裁定是否属于合法证据,是否采纳。
而刘云轩所涉及的两项案件,也都是没有和解的可能。
那些媒体不给刘云轩一个详实的说法,他是不会罢休的。绝不会虎头蛇尾。跟山崎之间就更没的谈了。
不过山崎的案件反倒简单一些,有着监控录像在,整个事件的过程很清晰。
唯一存在的争议,就是看刘云轩和侯星宇是否使用不正当武力,当然山崎他们认为这俩人完全就是暴徒式攻击。
那些被告的媒体们也没有闲着,他们也在随时关注着刘云轩的消息。这一下他们可乐坏了。毕竟刘云轩也是作为暴力份子被起诉了。
他们在报纸中写道,“对于这样一个随时可能使用暴力,威胁到平民的人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