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酒店,或者从一个饭店到另一个饭店,所不同的是接触着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面孔,每每相见,都会在下意识地想……能从对方的口袋里,拿到多少报酬。
很怪诞?真的很怪诞,就像身处异世界一样,仇笛有点不真实的感觉,手机换了,而且装了好几部;行头换了,换成价值几万的牌子货;鞋子袜子从里到外都换了,因为他注意观察过,那些出没于高裆场合的人,有的看似穿着随意,但你细细观察,都有自己风格,而且大多数都价值不菲。
这是潮流,想赶潮的人,必须随波逐流。
可这是我喜欢的生活吗?
仇笛下了车,付了车钱,站在一幢外资酒店的门厅前,突然间有了这种奇怪的想法。
人的骨子里都有贱性,就像住着豪宅开着宝马,仍然忘不了路边摊点十块钱一碗的炸酱面一样,仇笛心里泛起着说不清的感觉,刚刚路上遇上的那位快递员像投影一样,还印在他眼中,那是一段无法摆脱的情怀,穷困如影随行的煎熬,记忆得太深刻了。
他知道,自己也许并不喜欢这种尔虞我诈的生活。
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能力,最起码他不可能有。
于是,他整整衣领,迈进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