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仇笛,你的形象都够呛啊,打扮得精干没错,可你这种眼神和气质太吓人,就像随时要找人拼命一样,这可不行,普通人对你会避而远之的。”
“……言而总之,其实不难,在这座城市生活过,我相信你们有丰富的经验,不过现在要做的是,忘掉你们曾经生活的环境,把自己变成一个和所有环境都不违和的形象……比如,走在大街上,我就是路人甲乙;进了写字楼,我就是职员ab;到了大排档,我就是兜里没钱的苦逼;但在踏进五星酒店的门那一刻,我绝对马上就会有土豪那种不可一世的形象……生活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重视你,仰视你;这种事是反生活的,让所有人无视,你就得逞了……”
啪,灯亮,崔宵天昂然而立,那玉树临风的姿态,口若悬河的水平,就像仇笛在大学记忆深刻的教授一样,自信,来源于他们对专业的浸淫。
“时间差不多了,该告诉我,究竟是什么事了。”崔宵天对着几位活动脖子的几位道,要干什么,他还是有点好奇心的,好奇心在于,这个组合能干了什么,他实在得打个大问号。
这个简单,仇笛把马玉娟、孙志君两位成功的委托一讲,再把郝丽丽那位没成功的委托一说,齐活了,第一单生意,就从这三家上面找,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