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的金链子,手指也戴着个大金戒指。郝猛到不是反感穿金戴银,一个人有一个喜好,年轻的时候,郝猛也喜欢,不过那时候穷,买不起,现在是嫌它价值低,另外戴在脖子上,也挺沉的,压脖子。
郝猛歪头看了孙娆一眼。对方朝他眨了眨眼睛,眼神里带着一丝哀求之色,也不知道葫芦里卖什么药呢
“我啊。收破烂的”郝猛笑着说。
孙娆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又来这套,要不是知道他的实底,说不定还真的让他骗了,这家伙最不是东西了,就喜欢扮猪吃老虎。不过今天能在这里遇到他,也算是个意外之喜吧。算算时间,已经好久没见过了。再过几个月不见,兴许就该把自己忘记了吧。
哎,想到这里,心里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自己当初的想法是有些幼稚,可人谁不想过好日子啊,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有错吗
她也知道,郝猛肯定不会娶自己的,这点周铭也跟她说过好多次了,她也想开了,结不结婚又怎么样。钱,她想要钱,她还想过贵族生活。但是自己第一次给了他,要说心里一点牵挂没有,那也是自欺欺人的,有了第一次,甚至连第二次都有了,那还在乎在多来几次吗
男人和女人的感情。有些时候是经历磨练出来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