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后师袭法国,后改为学习德国法,有浓厚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特点。后来又混合美国的特点,有着美英法系的味道。
其次,便是法律形式,法律观念的完全不同。
不过,小柳觉得,最大的不同之处,并不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法律之外的法.庭上面。
无论法律如何,审判人的,并不是法律,而是运用法律的法官……在中国,法官的权利太大了,而陪审团,基本上都是法官所客串的,并没有一丁点的用处,完全就是摆设,这也就再所难免的导致了法.庭的腐化。无论在任何方面,贪污受贿似乎总是不可避免一般,即使竭力控制,也依然无法根除。很可笑的是,在别人,在一般民众看来,那些似乎很神圣,很光明,很伟大的地方,实际上却是这么一个地方。所以,即使前世的小柳,再怎么耍,也不过是个流氓律师,而在这边,则和中,电视剧中的古美门一样,化身成为BOSS级别的存在。
不过,这并没有任何对比讽刺的意思。从主角的角度上来考虑,自然是这边比较爽一些,可从另一方面来看,那边,却比较公正一些。当然必须要排除受贿的可能性。
思考了这么久,又想歪了,想到了别的地方去,对于这件事情的最终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