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弗是千万俱乐部的你知道吧?”
“知道。”这个千万俱乐部是说拍戏的身价是一千万美圆起。
“这个男人的身价比珍妮弗高一倍。”扬铃说道。
“开什么玩笑?这么个胖子?演个一百分钟的电影就能赚两千万,还是美圆?”白路有点不敢相信。
“他叫基奴,以前不胖。”白雨说话。
无论是美国还是香港,男星的价码都要高于女星。在美国,一线男小生演一部戏的价码,最高有超过三千万美圆的记录,两千万美圆一部戏的价钱很正常,基奴是其中代表。
他曾经拍过一个系列的电影,每一集都大卖,依靠这一系列的影片,基奴轻松进入两千万俱乐部。
只是吧,这家伙和白路有点像,永远的不务正业。相比较于电影而言,他更喜欢音乐,他是真正的喜欢,不像很多人是为了出名而喜欢。
基奴已经相当有名气,可是投身音乐以后,没多久就变成默默无闻。
他有自己的乐队,最喜欢和乐队成员坐着大巴车,在广袤的美国大地上到处巡演。可惜他在音乐上的造诣真的比不过演戏。所以长久下来,在他刻意的不再接戏之后,而音乐又一无建树的情况下,世界渐渐遗忘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