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
这篇篇幅不大的社会新闻稿,中规中矩,把握好了当下语境中媒体曝光监督的分寸,对于很多敏感的事情一笔带过,并没有带入媒体自身的价值判断,所以很快就过审。
但在署名权上,却出了点问题,或者说是意外吧。
郭阳交给林美美代为走审稿程序的稿子上,署名为“本报记者”。这是因为郭阳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采用的一种回避策略。
涉及监督和曝光类稿件,为了保护记者,报社是鼓励和支持使用“本报记者”作为套路署名的。
但郭阳怎么都没想到,自作聪明的林美美却因为个人私心,将署名改为了“本报记者郭阳林美美”。
原因并不复杂。因为晨报记者的岗位工资是固定的,但每月奖金的多少却是与上稿率和稿件质量挂钩。
林美美这个月偷懒,没有出几趟外出采访任务,所以她的上稿率距离标准还差几分。
这篇稿子虽然只是本地新闻稿,但按照现行的报社测算考评体系,可以算1.5分。
林美美估摸着自己这个月再跑一趟,分数就够了,可以拿到标准线上的全额奖金。这点私心促使她改动了署名。
她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所以也没有跟郭阳打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