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营企业家,亲自去苏联引进人才,搞出来的成果却送给我们使用,对他有什么好处?”
周以诚道:“这个问题,我问过他了。他说,我们出人、出设备参与研究,是能够分享研究成果的条件。但我们对研究成果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些成果是归他所有的。也就是说,这些技术我们可以随便用,但如果其他家要用,就得向他交钱。”
“凭什么呀!”黎庆脱口而出一句评论,“他这个账也算得太精明了。低温钢材可不是咱们一家要用,化工部那边的那些大企业,也经常要用到低温钢材。如果人家要用的时候都得向他交钱,他可赚狠了。”
周以诚道:“他的条件还不止这一点呢。他还说,如果他委托我们生产石化设备,我们应当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再给他至少5%的折扣,因为我们用的技术是他们提供的,我们不能收技术上的钱。”
“这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嘛!”黎庆真的恼了,“如果我们不答应他的条件呢?”
“那就意味着咱们只能自己开发这些钢材,或者从他的手上买。他说了,一旦他们开发的低温钢材通过了国家鉴定,计委就会发布禁令,禁止国内企业再进口同类钢材。到时候,钢材卖多少钱就全由他说了算了。”周以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