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一种是平时刻苦训练,用子弹喂出来的,一种是战场上杀敌杀出来的,尤其是被敌人四面八方包围,完全是凭借感觉开枪。
而高君恰恰是两者的结合,以前训练的时候,每天最少五千发子弹,不许有偏差,否则加练。
在战场上,凭借手中抢更是杀敌无数。
枪就是他的第二条命,是他最信赖的战友。
虽然第一颗子弹被气墙所禁锢,高君就不信气流漩涡能挡住*爆炸产生的冲击力。
手枪的原理就是因为撞针撞击子弹,使得蛋壳内的*爆炸形成推进力,然后再经过螺旋膛线形成旋转力,两股作用力之下,产生了巨大的威力。
眼前看不见的气墙,漩涡般的气流能挡住一颗子弹的冲击力,但能挡住连续三颗吗?
三颗子弹几乎不分先后的击打在了悬停的弹头上,力道一次比一次巨大,疯狂推动着弹头,硬生生冲破了气流漩涡的束缚,凶狠的没入了内奸的胸膛。
内奸瞬间僵住了,脸上满是吃惊的神色,仿佛想说:“这也行?”
而这确实行!
鲜血疯狂的从他胸口涌出,瞬间就染红了那名贵的唐装,红颜色才是唐装最正统的颜色,喜庆!
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