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行了,有必要说的这么大声吗?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的枪在车里是不是?
果不其然,百里五七飞冲的同时,那蒙面人也一下从车后窜了出来,同时飞扑蓝晴的车子。
两人显然都想把枪抢到手,只要有枪在,这场战斗也就可以顺利结束了。
而且用蓝晴的枪杀蓝晴……嘿嘿,这是警用佩枪,只要自己开枪后把指纹抹去,就算警方想抓查都没有线索。
蒙面人心中大喜,速度不由更快了一分。
如果不是担心用枪引起的动静太大,留下的线索太多,弹道、子弹型号、枪支型号等都容易被追查,谁没事喜欢拿着匕首划来划去的,用枪多简单?一扣扳机,战斗结束。
而现在好了,这枪是蓝晴的,死的人也将会是蓝晴,一个字——妙啊!
蒙面人眨眼冲出十几名,身体已经到了蓝晴车旁。而这时百里五七也已经杀了过来,他爆喝一声看招,手腕迅速又是一抬。
蒙面人心中一震,再次抬手迅速挡在眼前,结果预料中的白色粉末没有出现,反而一只脚迅速袭来,轰隆一声踹在了他身上。
蒙面人估算错误,措不及防之下一百六十斤的身体一下子被踹飞到了四米开外,瞬间远离了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