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一方一次性收取一千万美金的演出费用,至于票价卖多少,赚钱还是赔钱,杰克逊那边完全不管——这等于是包场演出。
还有一种方案,则是双方共同承担演出开支,最终收益美方和中方四六分成,美方占据六成。
算账吧,那种方案更划算?
例如说十万张门票全都卖出去了,杰克逊演唱会普通门票的全球平均价格大概在一百美元左右,再加上少量贵宾票,一场演唱会下来总收入不会超过一千五百万美元,这就意味着支付美方一千万,再承担演唱会的所有开支,中方几乎没钱可赚——杰克逊的演唱会,筹备金花掉几百万美元太轻松了!
当然了,还有一个可能盈利的地方,就是转播权。杰克逊的九三年演唱会全球转播权就卖掉了一千二百万美元!放到现在,没有两三千万想都别想。
可问题是杰克逊的演唱会很少出售转播权,而乔治也表示这次演唱会的转播权归他们所有,中方无权干涉。
这就为难了,能赚钱的大头你们把持,不赚钱的门票还要收一千万出场费,有没有一点诚意啊?
至于说分成?那还不是一样?虽然中方可能会比买断稍微多赚一点,但同样大头都在美方手中,而需要承担的各种风险,例如演唱会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