蹙眉头,道,“云峰影视”
“不是不是,”余小美赶紧道,“是一家京城的影视公司,叫千里目娱乐”
“千里目没听说过”林易想了一下,道,“这事儿你和曹总联系,问她的意见就行了”
影视公司签约艺人后,并不是说艺人只能接公司自己制作的影视剧。除去公司自己投资的影视剧外,公司还会为艺人接一些其他的影视通告,乃至艺人自己也可以接戏,不过要先经过公司同意。
余小美、王歆萌、袁媛以及张翰、徐航都和公司签了经纪合同,都是林易制定的霸王条款,甚至连筷子二人的合同都一样,只不过筷子二人的合同中多了一条,公司承诺他们二人每年至少能拿到一百万的酬劳而已。
“嗯,林总,是这样的,那家公司说,如果我要演出的话,需要和他们公司签经纪约”余小美又道。
正准备挂电话的林易一听这话,又停了动作,干脆又在椅子上坐了下来,道:“嗯,你是想和公司解约”
“没有,我没这么想”余小美赶紧道。
“那你给我打这个电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想告诉我,你为了公司拒绝了别人,公司应该感到对你有亏欠,还是说你希望我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别耽误你的前程,主动和你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