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起了案情,但随着他们掌握信息越来越多后,就越感觉这个案子处处透着诡异。
首先,刑警队这边在桥洞子底下发现了一处,提前挖好的深坑,并且上面蒙着塑料布,还撒了干土隐藏,所以,这说明犯罪嫌疑人的预想犯罪现场,应该是在桥下,而且他最起码已经在这边踩过两到三次点儿了,因为土路上有很清晰的轮胎印记。
并且,刑警队的人在掌握了初步情况后,就做了一下预想犯罪现场的案件模拟,随即,他们从刑侦的角度模拟出了一个结果,那就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桥下第一时间整死了受害人,那么直接就可以顺着桥下往前开三百米左右的距离,随即顺着土坡上主路,然后就到了一片完全是监控盲点的郊区。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意外发生,那么很可能受害人在桥下死亡之后,人就被埋掉了,并且很有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尸体都不会被发现,因为那个桥下被挖出来的深坑里,已经藏好了不透风的油布,用于掩盖住尸体腐烂后的臭味。
但让刑警们想不到的是,两件一千例杀人案中都不会有的意外,却全在这个案子里凑齐了。
因为技术鉴定科那边已经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在开枪之前,起码有过2-4次的子弹哑火,其次,已死亡的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