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金少爷是很享受这一切的,因为血酒可以让他充满力量,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可是现在,这一切对他来说好像再没有了一点意义。
能让金少爷感觉这么了无生趣的事情,仅仅只有一样,那就是他自己,他的命。
从这一年开始以来,金少爷已经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虽然,外表看起来他依然容光焕发,依然年轻优雅,在床上也依然勇猛无匹,可是他比谁都清楚,他的身体机能在退化,一天一天的退化,不可逆的退化。
人血,不管来自多强壮多年轻的身体,有多新鲜,仅仅只能稍减他心里的难受,却不能能缓解他的这种症状。
金少爷知道,如果自己再没有办法找到改变这种衰老的症状,再过不了多久,他就要和这个世界永别了。
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是对金少爷来说,这件事并不可怕,他只是把自己的痛苦划上一个句号而已,因为他活得够久的了!
到底有多久,八百年?二千年?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了,用一句厌世的话来概括,那就是:他真的活腻了。
从前,在刚刚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金少爷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冷血无情的!
那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