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琪德兰的带领下凌霄来到了这间办公室里。戴夫德兰早就等在了那里,他见到凌霄的第一件事就是递给凌霄一支签字笔,让凌霄在他刚刚穿过的球衣上签字。
凌霄也没推辞,反正也就是签个名而已,不要他花一分钱且还能讨得戴夫德兰的欢心,那又为什么不签呢?
凌霄刷刷写下了“凌霄”两个汉字。
戴夫德兰笑了笑,“汉字真的很漂亮,贝克汉姆的身上就刺着好几个汉字。对了,这里就有一张贝克汉姆的照片,凌先生,你认识那几个汉字吗?”他给凌霄指了一下书架上的一只相框。
相框里确实有一张贝克汉姆的赤上身的照片,肋间的汉字刺青清晰可见。
凌霄读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贝克汉姆这个人了,不过却从来没有见过贝克汉姆身上的汉字纹身,这刻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略微看了一下,很快就辨认了出来,“嗯,上面刺的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什么意思呢?很深奥的感觉。”戴夫德兰说道。
凌霄解释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们不能完全决定我们的生死和富贵,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左右着我们的人生,无法逆转。在我们华国,这种力量往往被称作‘天命’,也可以理解成上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