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安机关可以把任何人,没有任何凭证的就给关起来三十七天,要真能这样,那还不乱了套?
能够刑事拘留的,在《刑事诉讼法》中是有七大条件的,简单来说就是被人看到在作案或者有重大嫌疑之类的,这是可以被拘留的。
而不是说,警察觉得能拘留你就能拘留你,得符合条件。
但即便是如此,拘留的时候,也是应该出示拘留证,走那么一个流程的。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是极其繁琐的,而且关键问题在于,走流程,就留下了证据和痕迹。
所以孙队长压根就没有走程序,而是直接走人情关系,把杨小天给关了起来。
反正按照徐伟的要求,只要关几天,教训教训杨小天,然后再无罪释放就行了。
孙队长自觉自己刑警队大队长的身份,还是能够完成这点小事的。
牢房里发生的事,很快一整个看守所都知道了。
管教被犯人给打了,这可是大事件。
看守所的所长曹斌都来了。
随着来的还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呢。
武警隔在曹斌和杨小天之间。
曹斌走上前。
武警说道:“曹所长,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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