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武馆,打的是强身健体招牌,而不是什么功夫高低。
一个公开营业的武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尤其是武馆里的教练,都是绝对不可以轻易将学员打伤打残的。
因为这问题可轻可重,性质的弹性,极大。
将自己真实学员误伤了?倒也没有什么,马上为学员治伤就行。
但是如果教练与学员比武,在比武中将这名学员打伤致残,而这学员事后又去公安机关告发了此事?
现代的法律制度,可不管你什么江湖比武,伤残自负,只会定性你为聚众打架斗殴。
轻则刑事拘留罚款,重则甚至可以立马吊销你的执照,查封你的武馆!
所以现在武馆间竞争,相互踢馆的事,很少。
因为你即使技高一筹踢馆成功了?照样讨不到好,还要负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但是现代社会的这种新法律制度,对那些没武馆背景的个别江湖败类来说,却有着极大的保护作用。
他们这种个别人,一旦有意来踢哪家武馆的场,就会有恃无恐,无论踢馆是否成功?都可以达到踢馆的目的。
因为你伤了他,固然不行,被他伤了,同样也不行,而如果在众目睽睽下不接受他的挑战?声誉一样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