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欢的男人,每次与他喝酒谈心向他讨教怎样赢得男人的青睐时,他就会滔滔不绝地说他在纽约在西雅图在学校读书在生意场上怎样勾引女人,而不说男人,并且说他之所以要经营艳舞酒吧,就是为了方便他泡妞。”
“……和拉里菲斯成为朋友后,时常看到他不费什么口舌就把他想要的女人勾到手,我对他这一点勾引‘良家妇女’的手段,还是很不欣赏的,虽然我自己喜欢也这样着被吸引。拉里确实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能成功地说服艳舞酒吧里一流的舞女,跟他到森林或者是海滩赤裸裸地。不久,拉里见我来美国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事做,就说服我帮助他“开发”夜总会生意,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这个人挺“文的”头脑活络,会给他要经营的夜总会出些好主意。既然是朋友,朋友相求我当然义无反顾。其实,我答应拉里帮他“开发”夜总会对我自己也是大有收益的:其一,我能从拉里手上拿到一笔数目不菲的报酬;其二,我能更方便地在艳舞酒吧接触风流工资,而且还是免费的。你说,遇到这样的好事,对于一个初入美国的法国女人,我能不做吗?”
碧滔滔不绝的说着这些的时候,徐轩却感觉出她不像是一个高贵的女人,而更像是一个舞女。
其实碧本来的身份正是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