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有点儿冷。风萍把敞开的白色风衣紧了紧,风衣里是浅蓝色竖领衬衫,下穿西裤,脚踩四厘米高跟鞋,走在夜晚的凉风里,有一种秀挑洒脱之美。
她晚上和唐湛共进晚餐,心情颇有些感慨,又独自去酒馆喝了点儿酒。
他的思维真是奇怪,坦言很欣赏她,也很喜欢她,可是却并不希望她成为唐家的儿媳妇,这可真叫人诧异。唤作三四个月前,她没准就要想歪了。
毫无疑问,唐湛是一个传奇。
他如有天神眷顾,在最好的年华里,拥有了人们梦寐以求的一切,甚至是他商业联婚的元配早早去世。当然,这句话是媒体的刻薄,但联系到他日后的风流,倒也不算冤枉了他。在他风华正茂的年月,想必为女人的问题深深困扰。当然,即便今天他的魅力依然不减。
想到这个,她不由得想起他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助理,倒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她了,好像小报上说她住在伦敦。咦,伦敦?他最为人诟病的三个私生子不就住在伦敦吗?那三胞胎生得秾艳明俊、秀逸非凡,他们的母亲必定美艳动人。
她思维涣散,非常的意识流,散到哪里是哪里,脚下也是无意识地沿着广场花园转圈,也不觉得累。
时光酒店就在广场右侧,但她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