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英里的路程,步兵急行军要半个小时左右,骑兵只需要十几分钟。但如果真的打起来,同等数量的轻骑战斗力肯定不如现在我赶鸭子上架弄出来的这队骑手,他们只需要赶上去,然后下马列阵,就足以轻松完败那些轻骑兵。
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无意中冒出来的念头是那么的精彩,如果这不是一百人,而是一千人,一万人呢?拥有了高机动力的重甲步兵,在遇到对方的重骑时可以轻松逃脱,被对方的轻骑追上时,只要下马,又可以轻松完败,同时还能有效地加入到攻城战中去。重步兵本来就是性价比相对最高的战斗的主力,唯一的缺陷就在于机动力上。现在配上了马,弥补了这一缺陷,还有什么能够拿他们有办法呢?
但是,配上了马之后,他们就不能再简单地归纳为步兵了,说不定,可以独立成另一个兵种呢。
我笑了笑,念头一闪而过,前方忽然传来夜枭的一声低啸,法蒂玛立刻小声道:“她看到有斯瓦迪亚人过来了!”
我点点头,从马上跳了下来,顺手拔出腰间的佩剑:“弟兄们,给斯瓦迪亚人一个耳光吧!”
我刚吼完,从面前漆黑一片的夜雾当中,就传来了仓皇的蹄声。
跟我来的那一百人,有七十人来自狂蟒之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