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他大吼一声:“好汉子,可敢与我大战三百回合?!”
我没理他。开玩笑,现在敌众我寡,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大量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大战三百回合?没那个时间!
我一扭身,从他身边窜了过去,抬腿踹翻了一匹骏马,把马上的骑士拽了下来,龙筋发力,撕成两片。接着把这半片血淋淋内脏横飞的人朝后面涌过来的骑士甩了过去,一时间生生遏制住了他们进村的势头。
西边路口,我开始听到连串的爆炸声了,想必是光光关于火枪药粉的实验真的成功了。
那个库吉特人气得哇哇大叫,抡起偃月刀朝我背后砍了下来,我身子一扭,避开他的刀锋,又闪到另一堆人群里,抬手两拳,砸下来两名山贼。库吉特人几乎气得吐血,从马上跳了下来,追在我身后,盯死了我。
我在人群中,突然发现人群之外,村子外边,有一个年轻的骑士,站在马背上,死死盯着这个方向,在他手里握着一只号角。这应该就是山贼另外的头目吧。
我顺手抄起某个濒死山贼插在地上的长枪,深吸一口气,鼓动浑身力气朝那个年轻骑士的方向投射过去。长枪带着雷鸣般的尖啸,划出一道充满张力的弧线,从那个年轻骑士身边两米开外的地方飞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