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就喝水,吃水果。”
“哦。”项西点点头。
程博衍等了一会儿,看了体温计,温度已经降下了38度,他拿起书和本子进了卧室。
“你睡觉?”项西问。
“看书,你太吵了,”程博衍在卧室里说,“对面的鹦鹉让你一衬都柔情似水了。”
程博衍没有关卧室门,项西能看到他戴上了耳机,靠在窗边的懒人沙发里,腿伸得老长。
看个书也能看得出这么舒服的姿势。
虽然没上过学,但项西觉得程博衍上学的时候肯定是那种特别能念书的学生。
如果平叔能让自己去上学,他可能也念不出个样子来,平叔肯定天天被老师拎到学校去,拎不了三次他估计就得成为失学儿童。
电视没意思,程博衍也懒得听自己说话,又不想躺着,于是项西团在沙发上盯着屋里看书的程博衍发呆。
说起来,程博衍的确是挺帅的,第一次看到身份证时项西就觉得这人挺帅,项西看着他的侧脸,就是不说话不笑的时候看着有点儿冷,不熟的时候总给人不太好接近的距离感。
其实是个挺逗的人。
不过可惜了,居然喜欢男人,项西啧了一声,这么好的基因就这么浪费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