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颁布了‘封杀令’。
很多友拍手称快!
不知道是不是中国人太多的关系,总有那么一些人跳出来带节奏。
某知名公知asa跳了出来:“封杀令完全就是公权力的一次展示,是对宪法的一种侮辱!”
然后他从法律角度,诡辩了‘任何人,不管犯下了任何罪行,在经有司定罪,并接受相应惩罚完毕后,就都恢复了普通公民的身份,也享有公民应该享有的一切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无端剥夺。’
可他忘了,艺人不是普通人!
艺人,他是公众人物,一言一行皆有影响!
抗日时的汪精卫,他从法律上该怎么他的影响让一大批中国人成了汉奸!
光电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一警百,你敢吸就得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
从法律讲,吸毒的确实可以释放,但从行业来讲,他这碗饭不要吃了!
再说了,人家光电只是针对自己的下属机构,比如个地方卫视、电视台,互联之类的,您要是有本事,可以到国外发展嘛!
如今,脑残粉当道,说句严重一点的话,在没有什么人比得上这些艺人的影响力了,这也是一些广告非要请有人气的明星代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