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我就喜欢制服女。
再看我们的主人公,眼神清亮,面容俊逸稚嫩,小平头,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假以时日,一定是位偏偏浊世佳公子。一身蓝色连帽套头的拉链套衫,最具特色的是裤子,蓝色的裤子裤兜不是在腿的两侧,而是在大腿上两个外兜兜,双手往里一插,如果在加一副茶色的变色墨镜戴上,那就更牛逼了。里面内衬土灰色毛衣,脚蹬一双黑色高腰小马靴,他可是至尊老板,旗下的制衣工厂好几家,陆尔杰一年四季的服装皆为自己设计,特制服装,一看简直让女人又怜又爱的粉嫩小正太。
这一帮人那可是绝对的吸引眼球,回头率百分之一百二都不为过,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这一群人就不是来自于这个国度,这个时代的,再看清华校园里偶尔走来的男男女女,身上穿的土鳖土鳖的,还自以为很美,当然,时代不同,审美观点也不同,不过好的就是好的,这一群人一进入清华学府,就引起了轰动,那些殷殷学子们追逐着观看,欣赏,羡慕,嫉妒不一而足,却又整不明白他们身上穿的服装是哪个年代的设计,好好看好好看有的认出了林徽因和陆小曼,愈发的惊诧,校园皇后,北大才女,两女的名声何其的响亮,更是男人们倾慕的对象,不比当代的歌星影星差,这一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