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典礼,当晚,热爱亚洲文化的犯罪心理系主任,邀请爱徒们去了一家日式卡拉ok唱歌。本来这种活动,薄靳言是不屑一顾的,但是系主任是他仅有的欣赏的几个人之一,所以还是勉强去了。
坐在灯光闪烁音乐轰隆的包厢里,每个人都很high,拿着麦克风扭来扭去沙哑高歌。唯独薄靳言清冷如玉独坐一隅,喝着清酒。
这时就有女孩子起哄了:唱一首
是啊,从没听过唱歌
薄靳言只淡淡扫她们一眼:没兴趣。转头看向系主任:我可以走了吗我想,今晚的礼节方面我已经充分的做到位了。
系主任也喝得高兴,大鼻子红扑扑的,摇头晃脑说:不行,今天是我的,你唱一首歌,才能走。这是我给你最后一个任务。,难道你的歌声很难听,不敢唱吗
薄靳言讥讽一笑:怎么可能
众人全兴奋了,也不闹了不吵了,等着这位英俊冷漠的华人男子献唱。
薄靳言坦然自若站起来,走到屏幕前,拿起麦克风,点了首正当红的。倒不是他喜欢这首歌,只是满大街所有电台都在放,听了几遍就记住了。
至于自己唱歌好不好听由于从未唱过歌,所以薄靳言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是当然好听。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