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痛快!”
范叔像个孩子似的大喊大叫:“娘的,老子这几年真白活了,今天总算让老子打了场痛快架了。”
范叔揉了揉胳膊,骂道:“臭小子,你下手真重,一点都不知道尊敬长辈!”
我也揉着手腕说:“范叔,您下手也不轻啊,一点也不知道爱护晚辈。”
干爸笑着骂道:“就知道顶嘴,赶明个儿让你妈来教训教训你。”
我慌忙摆手道:“别别别,爸,你千万别说我跟范叔打架的事。要不然,她们要知道我的西装是这么报废,还不得要我脱层皮啊。”
范叔道:“我一看你穿得跟个洋鬼子似的就不舒服,这衣服废了好,我看着不顺眼,赶明个儿到派出所来,给你弄套警服,包你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
我犹豫道:“范叔,这不合规矩吧?我又不是警察。”
范叔道:“谁说不是警察就不可以穿警服?法律又没规定!只要不给你配警徽,你就不是警察!”
“那行,范叔,我先要两套。”
我答应下来。
八十年代,我国的法律并不健全,没有规定公民不可以穿警服;可以说,我们这是钻法律的漏。
男人们打闹起来比女人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