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门离去;而他,也不再把她拉回怀里,任她在黑夜的街头像游魂一样地飘荡。
记不起了,事隔多年,真的记不起了。
谢家逸只记得在这个城市找到她时恨过她,恨了没多久,却现自己还是爱她的,毕竟,来茴曾几近痴狂地爱着他,而他年少轻狂,自视甚高不好好珍惜,她真的离开了,才悔不当初,又哪来的理由去恨她?有的,只是不甘心吧,不甘心几年的感情说散就散,不甘心她什么都给他后竟然就要离开他,更不甘心她因为他穷而嫌弃他。
那时候的他们真的很穷,他和来茴都是从内地小县城到北方那个大城市的,分别就读一南一北两所大学,家里贫困,给的生活费少得可怜,月头还能三餐吃饱,月中就要省下早餐,月底早晚餐都省了,心里还得慌,怕多吃一顿,第二天都得饿肚子。周末的约会,仅限于他去来茴的学校,或者来茴到他的学校,绕着校园逛上一天,天热了给她买瓶汽水,天冷了给她买碗豆浆,了奖学金,才带她去吃一顿肯德基,看着她眯起眼睛把薯条当成山珍海味来吃的样子,他就想着,等以后工作了,天天给她买薯条吃。
后来,他才觉得自己多可笑,周于谦轻蔑地要他拿出两千万,两千万可以买下几家肯德基餐厅,薯条可以装满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