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也不好真做什么偷窥狂,要了一个毯子给遮上了。
俗话说的好,是金子迟早要发光的,如锥处囊中迟早是脱颖而出的,就像是现在,毯子也不知道是太滑了还是怎么的,老是往下掉,丰满毕露。弄得侯牧云也不知道该继续拉上去还是就这么不管,毕竟伸手过去拉也是有风险的,万一醒了呢,万一被空姐看到了呢,谁不清楚啊。
能想到这两个万一,可见侯牧云心情是不那么淡定的,拿出笔记本还是老老实实工作吧,分散一些注意力。
侯牧云和东方都是从杭城到了沪市浦东机场直飞澳洲的,航程近11个小时,这段时间内侯牧云几乎都是处于工作之中,期间就眯了俩小时,东方则是在最初睡了四个小时后就没睡了,兴致勃勃的和侯牧云聊了一会儿天后就看起书来了,看的正是《九天》的。
相比起《未来战纪》,东方显然更喜欢看《九天》,而大部分的书迷显然也更喜欢看《九天》,毕竟九天刚贴近他们的习惯,也却是是因为《未来战纪》在北美取得了极好成绩而名气更大压了《九天》一头,否则的话《九天》的名气肯定要更大。
“侯爷,《九天》大概什么时候写完?”
“侯爷,《九天》写完之后,一定会拍摄成电视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