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陈凌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
陈凌缓步来到了尔斯顿的面前,他也看出来了,尔斯顿感应到了危险,但他是故意将自己引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骄傲和有才华的年轻人,
陈凌在埃及开罗这边搞的动静有点大,再通过洛杉矶假陈凌的行为,终于还是让莫妮卡起疑了,所以她让尔斯顿离开逃走,因为已经中计了,得知中计那一刹那,莫妮卡惊骇欲绝,对陈凌产生了一种无以言语的恐惧,
尔斯顿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觉得逃不出这片天罗地网了,那么,我为什么要像一头仓皇败走的够,四处奔逃,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所以,他选择了战,
大漠,骄阳,遍地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