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邵家出来,已经9点30分了,虽然时间稍微有点长,但说来说去也就两件事。
首先就是邵氏兄弟的电影合作事宜,随着港币的进一步下跌,已经可以将母女情深的利润交给他们了。
算是卖个好,毕竟现在他玩得很开心,邵氏给他面子,他也要给邵氏面子。
或许在一些人眼中显得很蠢,但是夏虫不可语冰,没有身在其中,又怎么知道其中的乐趣。换句话说,就像前世的洪荒,圣人无欲无求,争的就是一个面子。
至于翁黄蓉,那不过是个添头,不管是在香港,还是已经移民英国,都逃不出他的手心的,甚至后者更容易。
让其家庭欠下巨额债务,然后再以救世主姿态出现,买下对方的人生,这一套流程已经用得很熟练了。
这可不是李旭发明的,在另一个时空里面,湾湾那些帮在活跃起来后,将这招那可是用得溜溜转啊。
80年代90年代初那会儿,湾湾很多艺人的情况都非常相似,稍微有点名气,然后家人因为黄赌毒什么的欠下大笔债务,于是只好跟娱乐公司签下苛刻合约。
比如小虎队三人,差不多都是这样,吴崎隆甚至直到演了萧十一郎之后,才算还清了家里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