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将这些都抛在脑后,一门心思学习了起来。
然后事情的发展再次出乎她的意料,那个中文名叫李旭,英文名叫小爱德华李的男人,说了不碰她就真的一次都没碰过她。
学英语的时候还好,基本上见不到面,只是时不时打个电话来询问情况,并提醒她,欠的债越来越多,让她非常烦。
好容易英语过关,可以接手一些简单的工作了,不见面还好,见面就谈工作,谈完立马赶人走,这简直
利潪就不懂了,自己就那么没魅力吗她从小就被男孩子关注甚至纠缠,哪怕来了香港,一身土气,搭讪的人也总有几个,唯独到了老板这里,完全被无视了。
她自觉自己的美貌绝对不比林凤姣、林清霞、赵雅之差多少,而且自己更加年轻,除此之外,自己的身材她们没一个能比。
可为什么老板就是熟视无睹呢要说他不好色,金屋藏娇了好几个呢。
除此之外,在她心里没有觉察到的地方,也隐隐在改变着什么。
本来以为香港已经很繁华了,可跟东京、旧金山、纽约这些国际大城市比起来,又实在算不得什么。
她想要在这样的繁华世界里生活,不想回到魔都那狭窄矮小的弄堂,她希望能保持现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