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节目男神与男神经后,雷峰并没立刻离开,而是被oo工作人员请去了办公大楼。
编辑刘大大喵喵等人,与其签订了一份“合同”
即视频广告分成。
oo的规定,大约是100万累积点击,方可申请广告分成;如今雷峰个人所有的两版太木人道,已超出了这一标准哥只是一个传说版权在宝丰电视台,所以双方协商之下,定下了每10万点击uv,300元分成,这样一个合同。
日后,雷峰若有“原创”作品,亦可享受此待遇
不过,由于雷峰还未满十六周岁,也并无家人陪伴,所以严格意义上,其只能签署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纯获利益合同。
但任何制度,都存在漏洞。
经过雷峰同意,双方协议就此定下。相对而言,雷峰的分成待遇,并不算高,但至少作品的所有权还在他手中;并且,雷峰与oo有一条协议,即但凡雷峰原创作品,广告不得超过15秒
哪怕再多钱也不行
这一条规定,是雷峰坚持的。
他虽然缺钱,但对小命看得更重
15秒,差不多就一个广告,一般而言,不会影响看者心情;而一旦上百秒广告,很多人都会因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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